坐标:西安本人于6月底在李某手中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说好了钱到他账上后立马和我联系一起去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房屋目前正在出租当中),房款应该最迟在7月10号就到他的银行卡里了,起初我们没有催他,但是他也不和我们联系,最后实在等不了了,才于7月29日打电话过去问情况,这次他说是和租客联系一下时间,我说等他回复,然后他也未回复,这... 展开
坐标:西安本人于6月底在李某手中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说好了钱到他账上后立马和我联系一起去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房屋目前正在出租当中),房款应该最迟在7月10号就到他的银行卡里了,起初我们没有催他,但是他也不和我们联系,最后实在等不了了,才于7月29日打电话过去问情况,这次他说是和租客联系一下时间,我说等他回复,然后他也未回复,这几天断断续续给他打了好多次电话也不接了,也发了很多短信,就是没有收到任何回复。现在想咨询像这种情况能不能起诉?如何起诉?他最小最大的处罚是什么?备:他本人在银行上班,打杂小助理,从4月20日看他的房子到购买到现在,那边一直是出尔反尔,像前期说是确定证在手,然后合同签了之后又说证没办下来,我们就等了一个月,然后约了几次才把他时间确定去交易大厅办理业务,说是早上9时见,结果他11时才过来,然后直接说是要我们价钱,我们不同意,然后就各走各的,当时我这边就打算过两天走法律程序,结果他13时打电话说是就按原价交易。总之,前前后后的做事行为很差,没有时间观念,没有悔意歉意。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