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16年6月签订了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证)以及附属房屋的买卖协议,这个合同是否有效力?

您好:16年6月签订了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证)以及附属房屋的买卖协议,并收取了5万元定金,并约定违约返还双倍定金!现在还未履行这个买卖行为,而现在我们不想卖这个房子了,是否一定需要支付双倍?这个合同是否有效力?
ask660624932|2018-08-07 14:0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879873551

当然需要支付双倍定金,合同具有效力。
2018-08-07 14:20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