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林省农村户口,到北京工作时与我现任认识,16年10月登记,之后遇到男方家里拆迁,按户口本里人头数分房子,每人50平米,我也有份。但男方并没有和我谈及这50平米的归属问题,直接全部写到他的名下,未与我有任何商谈。请问如若离婚,我能否拥有这50平米房产的所有权。
我是吉林省农村户口,到北京工作时与我现任认识,16年10月登记,之后遇到男方家里拆迁,按户口本里人头数分房子,每人50平米,我也有份。但男方并没有和我谈及这50平米的归属问题,直接全部写到他的名下,未与我有任何商谈。请问如若离婚,我能否拥有这50平米房产的所有权。
其他答案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 展开
你好,一般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拆迁款,并根据拆迁政策或拆迁协议等主张相应份额,建议您电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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