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套自购房源,近期楼市比较稳定,周边新楼盘开盘价与这套住了7年的房价相差不多,但是环境较好,因此想置换过去。由于外地户口不能买第二套房屋,所以必须先卖掉现在住的。和开发商销售沟通后同意可以在3个月内交齐新房70%的首付款。马上找了一家中介公司如实讲了自己的状况,希望买家能够在3个月内走完手续并能够给我们全部房款。中介人... 展开
本人有一套自购房源,近期楼市比较稳定,周边新楼盘开盘价与这套住了7年的房价相差不多,但是环境较好,因此想置换过去。由于外地户口不能买第二套房屋,所以必须先卖掉现在住的。和开发商销售沟通后同意可以在3个月内交齐新房70%的首付款。马上找了一家中介公司如实讲了自己的状况,希望买家能够在3个月内走完手续并能够给我们全部房款。中介人员马上回复正好有一家要买房,但也是钱不到位,也要先卖掉房子才可以给我钱。然后约了买方看房,对方很满意。之后就是中介约我们一起谈价格和家电家具是否保留的问题。都谈妥了就是签协议,交了5万的定金。在签协议时候发现约定具体交首付款和尾款日期的地方他们都用文字写的“在买方卖出房屋收到钱之后”等等话语,我反问中介:为什么不写具体时间时?他们答复买方已经挂牌,他的房子很好,挂牌价格也不高,很快就能卖掉房子拿到钱,2-3个月肯定没问题,能够满足我们买房付款的时间。不写具体时间是因为买方不能确定具体时间,如果有几天差异怕我们毁约不返还定金,但是肯定能满足我们买房时间要求,我也信以为真签了字,中介还把我的房产证扣留。之后的麻烦就很明显了。买方说12底才能交给我们一半的房款,差不多就是签完协议的5个月左右。我就反问中介和买方,当时都知道我们急着买房,我们要求是在签完协议3个月内走完手续并拿到全款,你们都说2-3个月就可以,完全没问题,不会耽误我们买房,怎么现在要推后这么长时间?而且你们也都知道,没有一个开发商会在收到定金后再等几个月时间收剩下的钱。他们说当时签协议就是这么写的,如果我不想卖就是违约,就要配双倍的定金。如果不写具体时间,他的房子谁也不知道哪天能卖出去,也许是几个月,也许是几年。我不可能等一个没有期限的买主,我的损失会很大。我要求再签一份补充协议,把具体付款时间写上,我可以再让出两个月时间,也就是5个月内给我全款就可以。但买方就是不愿意签,而且根本不给出具体付款时间。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1、这种没有写清具体付款时间的协议是否有效?2、我提出单方面解约是否要赔偿?3、这种协议是否存在买方和中介联合欺诈行为?4、我怎么办才能解除这份不平等协议并且不用赔偿?先感谢各位老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