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房产政策>房产政策> 问题详情

有哪个晓得经济适用房赠与费用?哪位知道?

ask7442807912|2018-07-25 11:5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252615325

。不满上市交易的只能卖给具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此外,需要提醒您的是将经济适用房出售的家庭以后是不能再次申请经济适用房的。
2018-07-25 12:51
来自北京市

ask3335300934

如:黄浦区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地址:陆家浜路1049;张江镇经济适用房政策多媒体宣传点,地址:张江路1458;宝山路街道经济适用住房受理点。地址:止园路345;等等。
2018-07-25 12:46
来自北京市

ask7159653679

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 展开
2018-07-25 12:29
来自北京市

ask8453499594

农村耕地征用的经济适用房不用补差价给国家。各地具体规定不同,但是内容基本一样,要按照当地相关部门公布的项目周边相同商品房价格,向房管部门补充差价,如何缴纳看当地规定。例如浦口区江浦街道经济适用房超出面积补差价是按照每平方5800到6800的标准执行的。
2018-07-25 12:1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