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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完成后,卖方应有哪些凭证,以证明此款为卖房所得?

二手房屋买卖完成后,卖方应有哪些凭证,以证明此款为卖房所得?
ask7132085654|2018-07-25 18:0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601485506

您好,常用地址中行:杨浦区平凉路1116号担保公司:浦东大道1085号C座201室交易中心:浦东新区张杨路2899号邮政大厦底楼资金监管:浦东大道1085号中信五牛城C座201室公证处: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20号9号楼一楼;浦东新区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点:德平路289号(张杨路口),电话:503865831.公积金贷款结清后需要您先去置业担保公司【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浦东营业部,浦东大 展开
2018-07-25 18:45
来自北京市

ask3024341542

如何办理“转按揭”手续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些人通过贷款购买了房屋后,在没有还清原来房屋贷款的情况下,就想将原来的房屋出售,而买方也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房款,这时买卖双方就需要办理“转按揭”手续。由于“转按揭”手续比较繁琐,许多人对“转按揭”手续并不十分了解,到底如何操作还存在哪些风险都是业主十分关心的问题。一、什么是“转按揭”“转按揭”就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 展开
2018-07-25 18:24
来自北京市

ask5161454763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房屋的基本状况、房屋的权属状况、房屋产权有无查封、有无抵押\\质押、有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是否同意出售房屋、房屋出租情况及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等。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 展开
2018-07-25 18: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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