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屋代理租了一间房子,合同租期一年,住了一个多月,不租了,房屋代理说我违约合法不?
找房屋代理租了一间房子,合同租期一年,住了一个多月,不租了,房屋代理说我违约,要赔偿百分之二百违约金。签了合同,合同上面也写了,本人签字了。现在我想问问,百分之二百违约金,合法不?
其他答案
您好,合同的违约金数额是根据双方约定的,并不违法,但是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是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的减少。 所谓过分高于一般指的是超过损失的30%。希望我能够帮到您,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2018-07-12 15: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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