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租用了一间办公室621平,合同签订合同期5年,月租金50536.
我公司租用了一间办公室621平,合同签订合同期5年,月租金50536.7元,已付履约保证金101073.4元,6个月物业费24018元,6个月房租303220.2元。已经进行了装修前工作,拆除了小部分前装修。因公司上级机关批示没有通过。停止了此项工作。请问:我方违约,从法律途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能否拿回部分已支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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