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母再公证处立了馈赠遗嘱给孙子(立遗嘱时祖父早已过世),祖母过世后去当
祖母再公证处立了馈赠遗嘱给孙子(立遗嘱时祖父早已过世),祖母过世后去当时的公证处办理接受继承时需要已故叔父死亡证明和子女关系证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这个证明目前来说不知道怎么去办理,而且已故叔父的子女也想分祖母的房产,所以不可能找他们打证明,那么怎么做才能保证这份遗嘱在两个月后不会失效,或者能继续办理馈赠遗嘱接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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