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了以下规定: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了以下规定: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