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南昌江县三百多户业主的一位。2016年开发商在全县打广告。预售他们的房子请问开发商这样就违规还是违法?
我是海南昌江县三百多户业主的一位。2016年开发商在全县打广告。预售他们的房子。我们跟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诚意金协议书。但直到今年。我们才知道开发商原本需要开发的地不是住宅用地,而是商业用地。2年过去了。没有开工。请问开发商这样就违规还是违法?
其他答案
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证,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商品房买卖的。第二,一般来说土地在两年内没有动工开发,土地就会被国土局无偿收回,开发商在两年内没有动工可能是遇到资金上的问题。第三,至于土地是住宅用地还是商业用地,如果开发商曾宣传该土地是住宅用地而实际上是商业用地,那么开发商就涉及虚假宣传。你们可以集体要求开发商退还所谓的“诚意金”,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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