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在国有土地使用中是不是有时间限定?
老宅后院有一块空地!听说是有两年的期限!空地上要求须有用途.或建盖建筑物.房屋管理的有关条例上有没有做出过规定?请教下谢谢!
其他答案
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用地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土地之后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使用土地,满两年未动工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也有两年的规定:未经院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此土地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你说是老宅,因此你需要查清楚:1、此房屋有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有则按照合同时用此土地。2、如没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则按照老宅所在村镇中此类土地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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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2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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