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内工厂搬迁由浦东新区工厂搬至宝山区工厂,新工厂名字己变更不去怎么赔偿谢谢?
你好:请问上海市内工厂搬迁由浦东新区工厂搬至宝山区工厂,新工厂名字己变更,我在本厂工作己经10年零三个月了并且签了无固定期合同。我不想去新工厂上班,不去怎么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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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初步判断您的情况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此时单位提出解除的,需支付您经济补偿金,金额根据您的工龄折算,应至少支付您10.5个月工资(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可进一步与律师沟通,张律师:18817317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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