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买卖可以同时进行吗?
其他答案
先继承过户后才能买的,”死人“是不会有买卖的能力的! 如果爷爷的户籍(身份证)还未取消的话,是可以直接买卖过户的,手续微妙些而已!一、依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018-05-30 11: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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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先办理房产继承,办完之后才能买卖。因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不能直接进行买卖的。要等新产权证下来才能交易,当然买家不介意的现在也可以交易,约定清楚过户事宜即可。
只能赠与,由你爷爷的名义赠与你。但还要你叔叔与姑姑表示放弃继承权才行。房产属于你爷爷与你奶奶的共产,你奶奶去世后,其财产应由你爷爷与你爸爸、叔叔、姑姑享有继承权。只有你叔叔与姑姑放弃财产的继承,这样你爷爷才能得到整个房产,然后再由爷爷赠与你,由你爷爷与你同时到房产部分进行产权登记。当然程序有点复杂。
其实交给信誉比较好中介处理会好一些,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你爸爸,而是已去世的人,所以公证是肯定要做的。如果你先继承再买卖的话,你们就多承担了一个流程的费用。你们就先做公证,然后交给中介把它以实收价(所以税费及中介费由买方承担)卖掉,你们就出几百块钱的公证费,省了很多麻烦和流程就可以把房子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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