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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有哪些方面

ask2619225157 | 2018-05-30 14:56 |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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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均属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转让房 展开
2018-05-30 15:48
来自北京市

ask4722811751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免交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3、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的单位和个人,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4、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 展开
2018-05-30 15:45
来自北京市

ask25339507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 展开
2018-05-30 15:34
来自北京市

ask5591826867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第十一条 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符合 展开
2018-05-30 15:18
来自北京市

姜友冬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3、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
2018-05-30 15: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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