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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土地增值税是怎么规定的?

ask3792621602|2018-05-30 08: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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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ising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范围内从严掌握。根据国办发[2005]26号文的规定,享 展开
2018-05-30 09:46
来自北京市

shoesid

主要税收优惠如下: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在2005年以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005年6月1日起,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住 展开
2018-05-30 09:34
来自北京市

ask5347434466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三)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018-05-30 09:27
来自北京市

ask4333145551

您好,(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三)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018-05-30 09:06
来自北京市

ask710966872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8-05-30 08: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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