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购有一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王女士及其孙女(现为高中生)的名字,如
王女士购有一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王女士及其孙女(现为高中生)的名字,如果王女士去世,该套房是否全部属于其孙女?在未变更房产证上所登记名字的情况下,该套房有无可能因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而使王女士的女儿拥有该房所有权?现王女士的女儿已二婚,如果其女获房屋所有权,那其女丈夫是否有可能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关系而获该房所有权?
其他答案
不可以!王女士去世有女儿是法定继承人!其孙女不可能得到全部产权!其女儿在没有过户取得权利前!期女婿没有权利享有夫妻共同财产
2018-05-27 16: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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