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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而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未租住公有住房且 展开
2018-05-27 08: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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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另外,在申请人取得有效期内容无违法续签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公租房申请条件1、在城镇无住房或者住房困难的。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本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区(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类型单身人员。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的4倍(含)以下,资产担保人可适当放宽到8成
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如下: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申请前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以上);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长沙市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不止分配公房,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制定的专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承租人只享受一次住房保障,租金标准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执行。公租房租房的人只对符合本市廉租住房条件的租赁对 展开
您好!公租房不能超过20.00%,符合条件的话。申请时需要在申请承租之日起60天(含)以上的家庭,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且在本市没有住房或者其他住房困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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