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土地1999年出售,分两期开发。我家的自建房于2009年作为第二期面临被开发商购征收我可以要求按照城市拆迁的标准补偿么?
村里的土地1999年出售,分两期开发。我家的自建房于2009年作为第二期面临被开发商购征收。当时我家的征收补偿款没有谈妥,开发在完成了村里大部分房屋拆迁的情况下,却应为债务问题跑路了。所以我家就一直钉在那里。今年开发商又回来了,重新征收开发。请问,我可以要求按照城市拆迁的标准补偿么?
其他答案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2018-05-24 15: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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