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贷款重签合同
买房交了首付,跟银行申请贷款,2月份签了一份贷款合同,我们自己一直没收到,然后前段时间叫去叫保险费,交了2000多,现在突然发信息来:广西区分行通知从4月15日起统一使用新版借款合同,原来预签的合同版本停止使用,因此,之前签过的已作废,须重新签过新版的合同,只能麻烦你了,请谅解!这样的理由,请问这样子去重签会有问题吗?
其他答案
您好!您的合同是不是需要重签应当由银行和你协商,如果您不愿意重签,之前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应当予以履行!另外,合同一经签订就已经有了法律效力,银行一般不至于废除已经签订生效的合同,否则单方面废除生效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核实您的消息是从银行得知的吗?是不是其他人的欺骗信息!还有,重签合同会产生什么问题,要看重签的合同中有什么不一样的条款,且在条款中是不是说明了之前签订的合同是否无效,条款不一样 展开
2018-05-19 10: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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