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说土地使用权为70年,届时期满业主可继签,或由政府收回,请问假如是政府收回,地上的建筑业主还有
假如买块地,建了房,70年后政府收回地,业主对房屋还有所以权吗?
其他答案
根据现有政策,70年到期后地上物无偿归国家所有,即将出台的《物权法》据说将有新的说法,因为以前的规定是改革开放的初期,还有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的残留,是世界上仅存的,那时已经比文革时期有很大进步了。
2007-05-25 01: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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