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有15.6亩土地,现一人03年归到老儿子处地由老儿子种未交一分钱 1、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构成侵占土地行为2、侵占土地是否犯法3、侵占期间钱财是地租索要吗4、在这期间可以向其侵地个人索要赡养费用吗?
你好,我姥姥有15.6亩土地,现一人03年归到老儿子处地由老儿子种未交一分钱,由于婆媳之间不和,11年归到大儿子处,大儿子写下协议书老人房屋及15.6亩地一万元卖给大儿子,所有费用由大儿子一人承担,但未给钱,而且直至今日生活费用一分不拿还霸占老人的土地,以及粮补综上所述,想咨询律师几个问题 : 1、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构成侵占土...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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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 展开
2018-05-14 12: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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