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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用自己的名字买房,他第以城镇户口不能买房为由因此挂名,我们要求卖家过户,房子应该归谁?

继父用自己的名字买房,过世,他第以城镇户口不能买房为由因此挂名,我们要求卖家过户,她把第三方也叫到法庭,房子应该归谁?
ask9026496275|2018-05-06 16:5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478251809

房子应该归继承人
2018-05-06 18:30
来自北京市

ask5934661957

您好,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以遗嘱的方式分配给法定继承人。其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 展开
2018-05-06 18:15
来自北京市

ask3473919227

您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2018-05-06 18:11
来自北京市

ask7822818737

你好,一般以登记为准
2018-05-06 18:00
来自北京市

ask3849188954

您好,谁是出资方?房本上谁的名字?
2018-05-06 17:50
来自北京市

ask9284953286

您好,房产继承,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建议您详述案情,为您详细分析
2018-05-06 17:33
来自北京市

ask9353076135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你咨询的问题涉及继承问题、买卖合同效力问题等法律问题。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2018-05-06 17:30
来自北京市

ask8722771714

您好,您那边有您出资买房的证据吗?购房合同是谁签的呢?您可以来所我们当面聊聊
2018-05-06 17:13
来自北京市

ask3247199595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 展开
2018-05-06 17: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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