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房本上的名字是老人的,他要把房子赠与给儿子,但去过户时发现女儿申请了异议登记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律师您好,我想问房本上的名字是老人的,他要把房子赠与给儿子,但去过户时发现女儿申请了异议登记,想问一下她在没有征求老人的同意可以申请吗?还有房本一直被女儿拿着没有给老人。后从新办理房本并赠与给儿子,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其他答案
既然对方异议了,那么产权是否不明晰,比如母亲过逝后没有析产分家,房屋虽登记在父亲名下,但却是父亲、儿子、女儿共同共有的房屋。
2018-05-05 17: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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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登记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的,只是暂时限制房屋的处分。您可以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家庭的纠纷。如果房产证仅是老人单独所有,与老人配偶无关的话,老人可以自由处分,如果涉及别人,特别是老人配偶的权利,则不能单独处分,要通过继承等方式办理。另外如果房产证丢失,是可以通过补办等手续,但是如果存在异议登记的情况下,即使有原件,也无法处分,根本还是解决纠纷。
你好,异议登记是真正权利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是在更正登记不能获得权利人同意后的补救措施。根据《物权法》第19条,"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您好,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未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自行启动异议登记,建议详述案情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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