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其他答案
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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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9 14: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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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1.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路134号2.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石化区水泊湾路219号
公积金贷款是没有首套、二套房分别的。你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是按照公积金首付两成,利率3.87%(最新的是多少记不清了)的政策执行的,公积金贷款购买第几套房都是这个政策执行,但如果之前有过公积金贷款的需结清之前的公积金贷款才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
新疆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公职人员可申请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2.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3.由受托银行对借贷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和调查4.借贷双方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委托借款合同》;5.借贷双方办理担保手续,并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你好,1.借款申请人购买商品住房,须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乌鲁木齐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2.借款申请人已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文件。3.借款申请人已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文件。4.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其它法第(含件)任意一方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6.本人及配偶在上述情形的原商业贷款余额正常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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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疆乌鲁木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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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45×12个月×贷款年限2、还款能力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至法定退休月数)×2
1:公积金贷款利率4.2倍,利息比商业贷款低很多2: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3:公积金贷款利息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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