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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与妹妹和妹夫签订了借名购房合同,由我出资买了套房登记在妹妹名下,我该怎么办?

2007年我与妹妹和妹夫签订了借名购房合同,由我出资买了套房登记在妹妹名下,当时交款收据、购房单位财务凭证写的都是我的名字,交房后也是由我一直管理出租,房产证也是我保存,现在因妹夫贷款到期未还,银行对我妹名下的房子进行了诉前保全,我该怎么办?
ask3139654195|2018-04-25 10:5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310443602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以第三方身份对保全裁定提交了异议案,
2018-04-25 12:37
来自北京市

ask8581471692

您好,简易您 搜集证据,需要向法院起诉。。
2018-04-25 12:10
来自北京市

ask5402477848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2018-04-25 11:59
来自北京市

ask2969099444

您好,明确该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和实际权利人.保存付款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原件等相关材料
2018-04-25 11:55
来自北京市

ask313868113

可以诉讼主张所有权。
2018-04-25 11:42
来自北京市

杨丽玉

需要确权,如果判决你为房屋所有人,你可以提起执行异议,具体可电话联系。
2018-04-25 11:34
来自北京市

ask3472295648

可以提起第三人之诉。
2018-04-25 11:27
来自北京市

飞流光

您好,那您这种情况下,搜集证据,需要向法院起诉。例如: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该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和实际权利人。保存付款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原件等相关材料。
2018-04-25 11: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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