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四线小城。经某中介公司介绍,我于2017年3月17日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主、我、中介三方签定了买卖合同,(房主在广东定居,由亲属代签)。房款**万元,订金2万元,违约金10万元。约定3月31日,办理资金托管及过户。后中介称,房主于广东事务繁忙,分两次推迟至4月10日返回过户,我未提疑议。4月9日,我与中介确认房主赶回... 展开
我在一个四线小城。经某中介公司介绍,我于2017年3月17日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主、我、中介三方签定了买卖合同,(房主在广东定居,由亲属代签)。房款**万元,订金2万元,违约金10万元。约定3月31日,办理资金托管及过户。后中介称,房主于广东事务繁忙,分两次推迟至4月10日返回过户,我未提疑议。4月9日,我与中介确认房主赶回时间,中介告诉我房主有意向涨价,由于本地近期棚改政策落地,房价上涨较快,中介着手为我寻找其它房源。我也自行寻找其它房源。4月10日上午,我寻找到合适房源。中介也告诉我房主要上涨*万元(有录音证据),并说他们正在积极沟通。我遂签下其它房源,并通知中介。(有录音)中介当即表示反对,说合同尚未解除。4月12日,房主返回本地。三方协商时,房主承认违约,并表示愿意退还定金及承担中介费,我要求赔偿违约金2万元,未果。4月13日,房主要求继续履约。本人提出找人代为履约(实际为转手卖与他人),并要求延迟履约时间。房主应允,未签约。4月14日,房主要求立即履约。中介坚称是我违约,要求定金2万元转为违约金,并要求承担中介费。中介威胁称,若不答应,进入司法程序要求的违约金更高。我遂答应中介要求,三方在原协议上将此意向固定。本人认为,是对方违约在先,才导致合同无法执行。拟诉讼追回我的定金及中介费。问题:问题1:以上想法不知可行否?签了解约意向之后,认为不公,是否可以诉讼反悔。问题2:我的想法是追回我付出的钱款,提诉讼请求时是否可以多主张一点(对方付违约金)。问题3:是起诉中介?还是房主中介一起起诉?起诉中介的理由是,1、涨价意向是由中介表达的(虽然后来面谈时,房主证实了其涨价行为),2、定金是中介收的(中介给我开据收据,中介将定金交给房主在三方合同中有约定)。3、我不知道房主的联系方式,送达有困难(法院可否要求中介提供房主联系方式)。4、房主在外地,即使胜诉执行较难。将房主连带起诉的理由是:法院可直接判令房主退还定金。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