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交的费用能要回来吗?诉讼时效是几年?如果找不到房主能起诉吗?
您好.我于14年租了间门市房.期限4年.当时房主拿的是开发商出具的购房协议、但到16年来了一个人.说房子是他的、拿的是房产局出具的蓝皮的房屋预购公告(本小区房照沒下来).我多次找第一个房主,她以没在牡丹江为由一直没出面、我不懂法又和第二个房主签了协议。请问我交的费用能要回来吗?诉讼时效是几年?如果找不到房主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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