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10年前通过拆迁分得一套房,房子有妈妈的名字,现在妈妈去世了请问现在妈妈的那份房产份额要拿一半出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吗?
律师你好,我家10年前通过拆迁分得一套房,房子有妈妈的名字,现在妈妈去世了,想把妈妈的名字去掉,已通过遗产继承公证由我一人继承所有遗产份额,其他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拆迁前妈妈是再婚的,当时分房时继父是签过协议放弃享受所有属于他本人的拆迁利益 所以办产证时继父名字也没有加上的,请问现在妈妈的那份房产份额要拿一半出来作为夫妻共同... 展开
其他答案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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