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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积金贷款计算方法是什么?

ask3537937705|2018-04-03 11: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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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523350794

贷款额度、期限 在最高贷款额度及可贷额度以内,公积金中心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 1、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户。 2、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 12 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1)贷款额度测算时,借款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0年的,可适当放宽贷款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须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2)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应分别按各自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 展开
2018-04-03 13:30
来自北京市

ask6584867060

原政策:宁波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80万。新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目前宁波市仍未确定是否调整贷款额度,还需探索研究。贷款额度计算方式:1、[(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展开
2018-04-03 13:27
来自北京市

ask4081031284

1、[(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 展开
2018-04-03 13:18
来自北京市

ask6735674467

贷款额度、期限 在贷款额度及可贷额度以内,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 1、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80万元/户。 2、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 12 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1)贷款额度测算时,借款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0年的,可适当放宽贷款计算年限,长不超过5年,同时须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2)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应分别按各自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合并计算贷款 展开
2018-04-03 12:53
来自北京市

ask6467997548

贷款额度、期限 在最高贷款额度及可贷额度以内,公积金中心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 1、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户。 2、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 12 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1)贷款额度测算时,借款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0年的,可适当放宽贷款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须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2)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应分别按各自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 展开
2018-04-03 12:47
来自北京市

ask1711633411

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公积金,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欠缴1个月以上的不受理贷款)。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总房价七成,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契税单价的六成。(当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总月数+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2。
2018-04-03 12:33
来自北京市

shoubuliao2

1、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户。2、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 12 个月×贷款(计算)期限。3、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数,购买商品房的,首套房不高于总房款的70%,第二套房不高于房总款的40%;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不高于总房款的80%。4、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共同借款人可以合并计算还款金额。
2018-04-03 12:21
来自北京市

冥王天蝎

你好,如果你在宁波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买房的时候可以考虑使用公积金贷款。具体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 12 个月×贷款期限。
2018-04-03 12:15
来自北京市

ask2970756183

1、[(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 展开
2018-04-03 12:03
来自北京市

ask5772491437

宁波公积金贷款还款计算方法 1、[(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 展开
2018-04-03 11:50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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