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请问这是否代表房屋是产权人各占一半呢?具体如何?

请问我的房产证的产权人有两个名,占有部分是共有,登记附注写:此共用土地面积是整栋楼房的产权人共同使用。请问这是否代表房屋是产权人各占一半呢?
魔法天使团|2018-03-30 18:3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孟子灿

新婚姻法规定:很多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房子时,有时出于表达对另一方的爱,有时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有时粗心大意,在产权人出只填写夫妻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呢?夫妻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尽管房产证署名是妻子的名字,但这并没有影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房产有三种方法,首先,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产,两人可竞价,出价高者得房产,同时付给对方一半;如果双方都不要 展开
2018-03-30 19:12
来自北京市

ask8996785720

您好:您的情况是这样分的,如果此人死后留有遗嘱先按照遗嘱办理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是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此房产的一半产权归母亲所有,所以所有人继承的只是死了的人的这部分产权,并不是此房产的全部产权。即:这人的子女、父母、妻子各占一部分,如子女有人过世有其子女代为继承。办理完继承后,并分清大家占此房子的份额。再把房屋继承给一个人(为了方便过户,并不是不可多个人),这样过户时这一个人就可 展开
2018-03-30 19:04
来自北京市

ask4694053962

父亲与继母再婚时,孩子A是否成年,如果孩子A未成年的话,则与继母形成了被法律认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拟定继母子关系,继母对孩子A也就存在了帮扶抚养义务(这样的义务来源于分担孩子A父亲本应的义务),相应的孩子A对继母也需承担因抚养带来的赡养义务(这是后话)。基于这样的关系下,孩子A对父亲及继母名下遗产继承权和孩子B是一样的。房产是孩子A父亲与继母再婚后购置的,虽然是有继母的名字作房产登记,但也无法改 展开
2018-03-30 18:5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