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继承或买卖哪个最省钱?其中还牵扯到婚后共同财产问题
婚前自建住房,200多平方米,土地使用证上是外公、外婆、妈妈和我四个人的名字(外婆已去逝,妈妈有一个弟弟)。现准备办理房产证,且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我已于5月份结婚。请问到底是选择赠与、继承还是买卖才最省钱?而且必须要是我一个人的财产,不能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要怎么做呢?附:房屋短时间内没有出售的打算。选择赠与的话是不是... 展开
其他答案
你的大体思路是对的首先拿你外婆的死亡证明,你舅舅放弃权利和义务的公证,然后你外公和你妈妈赠于人写明只赠与你一个人(除你爱人)公证即可.外公与妈妈放弃产权还有你舅舅的一部分,而且这样应该会成你夫妻共同财产了。
2007-05-23 18: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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