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张家界市经济适用房要怎么申请?
其他答案
1.户籍条件:申请人取得市区户口连续满1年(应征入伍、外出就学将户口迁出后又迁回者,户籍前后时间可连续计算);申请人为驻本市现役军人的,应在本市连续服役满1年,且退役后符合在本市安置条件;申请人为军队转业干部的,户口应在市区。 2.年龄要求:已婚家庭申请人年龄满25周岁;单身或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满28周岁。 3.收入标准: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标准。。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 展开
2018-03-22 12: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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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需材料1.《xx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Ⅰ》(原件)2.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3.申请人户籍5年以上证明(原件)4.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校验原件)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5.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未婚和丧偶提供证明原件6.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 (原件)8.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 展开
1、到房产局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或者网上下载《审批表》一式5份,按规定到相关部门签章;2、持相关资料到中心备案;3、审核通过到中心领取《购房通知单》;4、小区具备预售条件的,看到中心在媒体的房源公示后,凭《购房通知单》到小区报名。 5、参加摇号或排号选房;6、开发企业在《购房通知单》上签章;7、拿回执单和《审批表》到中心备案;条件: 1:有张家界市城区长住城镇户口. 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 展开
申请经济适用房1.户籍条件合格,取得张家界市户口满一年2.已婚满25周岁,单身或单亲满28周岁。3.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标准4.一人户家庭在本市住房建筑面积不到30平方米,两人户及以上家庭现有面积不到60平。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其共 展开
.1.户籍条件:申请人取得市区户口连续满1年(应征入伍、外出就学将户口迁出后又迁回者,户籍前后时间可连续计算);申请人为驻本市现役军人的,应在本市连续服役满1年,且退役后符合在本市安置条件;申请人为军队转业干部的,户口应在市区。2.年龄要求:已婚家庭申请人年龄满25周岁;单身或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满28周岁。3.收入标准: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根据我市经济 展开
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 展开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 展开
1.户籍条件:申请人取得市区户口连续满1年(应征入伍、外出就学将户口迁出后又迁回者,户籍前后时间可连续计算);申请人为驻本市现役军人的,应在本市连续服役满1年,且退役后符合在本市安置条件;申请人为军队转业干部的,户口应在市区。2.年龄要求:已婚家庭申请人年龄满25周岁;单身或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满28周岁。3.收入标准: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根据我市经济社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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