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口由于长期在外打工无房可住,于2010年迁入该村,同年在村集体土地上有尝转让160平米宅基地请问律师我能得到法律保护吗?
律师你好:我家口由于长期在外打工无房可住,于2010年迁入该村,同年在村集体土地上有尝转让160平米宅基地,向村委申请同意建房,并收取建房资助金,向政府完成了宅基地契税,向土管部门申请建房使用证(至经未批复)随着城乡开发被例入拆迁范围,请问律师我能得到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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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的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价格补贴)*建筑面积。其中“价格补贴”指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价格补贴系数,补贴系数是由被拆房屋的所在区域和房屋的类型所决定的。而公房旧里的建筑面积=被拆的房屋的居住面积*换算系数。换算系数主要是根据不同房屋类型来定的
2018-03-18 16: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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