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购买房屋时临时决定增加定金,补充条例上有增加的定金
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购买房屋时临时决定增加定金,补充条例上有增加的定金支付的时间,但我在支付第二笔定金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延期,对方收到之后10天退回给我,说不想卖房子了,把所有定金都退回给我了,我这样的情况是属于根本违约吗?如果我想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他赔偿的话,我的胜算几率是否会比较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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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约定,有无约定多久之内支付定金,以及未及时支付定金的违约责任。违约并不必然导致合同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合同解除而对方解除,是对方违约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需要确定履行的方式。这有同时履行,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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