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家父有一面地在新阳路,并在其上起了楼房作小旅馆,家父有一弟弟,行动有点不便的,在几十年前,因兄弟情宜上,给其弟在那地上也起了楼房,结果是他两兄弟都在同一面地起了楼房,成了前后楼,且都作小旅馆商业活动....我们的楼位於面向马路一方,並刻意以砖墙间出一条给他们作通道,我们的建筑只占土地2/5,而他们的则位于后楼,有后... 展开
是这样的,家父有一面地在新阳路,并在其上起了楼房作小旅馆,家父有一弟弟,行动有点不便的,在几十年前,因兄弟情宜上,给其弟在那地上也起了楼房,结果是他两兄弟都在同一面地起了楼房,成了前后楼,且都作小旅馆商业活动....我们的楼位於面向马路一方,並刻意以砖墙间出一条给他们作通道,我们的建筑只占土地2/5,而他们的则位于后楼,有后门通往小港,他们的建筑占地3/5。现在作為弟弟的对其兄长(我父)向法院要求把他建筑部份地权应归他所有,我们不懂法律,一连吃了4次败訢....我们也不打算要回来(我父怕他弟弟)....但是他们在占用我们给他们的通道(虽然是有通行权)作商业活动,我们是否可以对其收取租金?並追讨这过去30年的经济费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