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朋友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一个房子,原来带租约
您好!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朋友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一个房子,原来带租约的,租约到2019年9月,当时,租客将租金一次性支付给了原业主,由于原业主欠债被法院通过法律程序拍卖。现在我朋友是新业主,这个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继续履行?如果需要继续履行,那是否从法律上取得房产权属的时间开始有权利收取租金?如果租客不愿意,以之前一次性预付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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