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只要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就可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 展开
2007-05-23 02: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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