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全款、自愿、善意、无过错购得北京海淀一家属院47平二手房,并且居
12年全款、自愿、善意、无过错购得北京海淀一家属院47平二手房,并且居住近6年。当时卖方出具了离婚证,房产证只卖主一个名字,私有产,合同上保证无任何家庭、经济纠纷。只是暂时尚有取得学校同意。但因房子涨价太高,卖方说前妻争房,开始要我们补偿120万,后由法院判各占房产并强制执行。卖方与其前妻:1,对法院隐瞒了已经卖房的事实。2...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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