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从县政府拍卖买得了一块宅基地,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们发土地证。原因是3年前有县里招商引资,选中了包含我们宅基地在内的地块,今年6月份,县里喊我们过去协商,说政府要收购我们的土地,就不给我们发土地证了,到时候直接签合同给我们赔偿款,问我们有什么附加条件,在条件和收购款项谈好后,到现在都没有发给我们,而开发商已经在地块上开始建... 展开
六年前从县政府拍卖买得了一块宅基地,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们发土地证。原因是3年前有县里招商引资,选中了包含我们宅基地在内的地块,今年6月份,县里喊我们过去协商,说政府要收购我们的土地,就不给我们发土地证了,到时候直接签合同给我们赔偿款,问我们有什么附加条件,在条件和收购款项谈好后,到现在都没有发给我们,而开发商已经在地块上开始建商场,我们的土地靠前,暂时没有用。当时开发商和政府协商的是开发商出收购款,县政府一个月之内把事情解决,给他们发土地证。现在7个月过去了,县政府一直都在推脱。今天3方协商,开发商说县政府违反协议,我们那块土地他们不要了,让县政府把土地给我们,但是我们的土地不能做房子,县政府把收购款还给开发商。那我们就相当于是6年前花了200万,买了一块不能建房子的土地。这种情况,县政府是否属于违规操作,我们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