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4日,在武汉xx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处,租赁房屋一间,
2016年2月24日,在武汉xx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处,租赁房屋一间,合同为一年,我在那里也住满了一年,由于2017年还是在那里住,就没有继续签合同,每月给其租金,2017年10月,因该公司和房东的问题,公司和房东之间解除合约,让我于10月29日之前搬出来,然后我搬出来了,但其一直不退还两月的住房压金,到现在已经拖欠三个月,每...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合同,房东是需要退押金的。请问你是否有房东收押金的收据?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支付了押金,可以委托律师向房东发律师函催促退款,或者向法院起诉。具体事项乐意来电详询。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