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交易税款计征申明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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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税价格确定方式 (一)我市实行计税参考价格的征收方式。计税参考价格由市地税局和市规划国土委委托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制定。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定期更新。 (二)纳税人申报的住房买卖成交价格高于或等于计税参考价格的,以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税。 (三)纳税人申报的住房买卖成交价格低于计税参考价格的,以计税参考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税。 (四)因人民法院裁定、 展开
2018-01-15 15: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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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定征收方式1、个人转让房地产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1)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构成房屋原值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地产原值的;(2)未能提供支付合理费用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合理费用的;(3)未能提供主管税务机关房屋买卖完税凭证或“核实征收”手续的。2、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 展开
1、申请登记买卖双方持所订立的房屋转让协议书到房地产交易部门进行登记,分别填写《申请出卖房屋登记表》、《申请购买房屋登记表》、《房屋买卖保证书》并交验证件。交易部门同时向卖方发出《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书》,由原承租人填写交回。卖方产权证暂由交易部门收存。2、审查产权由交易部门出具是否同意交易的意见并填写《房屋买卖审批表》,进行报批。3、办理手续交易材料被批准后,买卖双方按指定日期持身份证等材料到交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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