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北京租的房子,租房子的时候房东说电费1月1交,后来家里太冷我们用的小太阳该怎么办?
我们在北京租的房子,租房子的时候房东说电费1月1交,后来家里太冷我们用的小太阳,才过了十几天,房东就让我们先交点电费,我们没交,说到时候交房租的时候一起交,因为刚来的时候就这样给我们说的,然后她现在把电停了然后把小太阳拿走了,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8-01-05 09: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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