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是位于广州黄埔区广州绿地城,在2018年10月28日开售的二期3栋房屋,当时预售证未出,与我们购房者签订的是认筹书,缴纳21%的毛坯房价及21%装修款项,认筹书上列明有购买的房号及对应面积,单价等信息,但有一文字写面积以认购书为准。当前情况是开发商由于新申请预售证实测面积101平方比原房型97平方多出5-6个平方,超出3... 展开
楼盘是位于广州黄埔区广州绿地城,在2018年10月28日开售的二期3栋房屋,当时预售证未出,与我们购房者签订的是认筹书,缴纳21%的毛坯房价及21%装修款项,认筹书上列明有购买的房号及对应面积,单价等信息,但有一文字写面积以认购书为准。当前情况是开发商由于新申请预售证实测面积101平方比原房型97平方多出5-6个平方,超出3%,并且所有超出部分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书时补缴,并且认筹书上认购的是06房号却变为03房号,双合同销售的装修款部分交款节点均提前两个月,而且认筹书上写的是缴纳毛坯房款加装修房款的总房款30%时可以网签,但网签时间均未有答复,据销售了解起码要等到2018年2-3月份,现在部分维权业主均拒绝缴纳9%的费用等待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开发商未得到购房者同意随意更改当初协定的房号、面积及交款节点,并且威胁不按他们规定的时间缴纳即清退,购房者权益受到侵害,购买的购房者们已将问题反应给12345转交给相应部门处理,但未得到处理答复。希望律师能够帮忙分析开发商的做法是否恰当并列明对应问题所在,可以往哪些部门如何得到部分的帮助解决,如果开发商坚持霸权条款损害购房者利益,律师能够为购房者们提供什么帮助?能争取哪些更好的利益?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