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土地租期为40年,每年交土地租金3000元,我已从07年交到10年我能收回房子吗?
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土地租期为40年,每年交土地租金3000元,我已从07年交到10年,单位投资建设,房租费单位从2005年建成后一直收到18年11月份,建筑费我已入单位帐,我能收回房子吗
其他答案
根据你的叙述,我的理解是单位的地单位投资建设的房子,按时向你收取土地及房租,但是产权证是你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你们没有书面的产权约定的话,房子产权属于你
2017-12-26 10: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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