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程序是什么?有什么新的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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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适用房上市管理办法》,购买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才可以上市自由转让,但将收取其转让溢价的50%,作为南京市保障住房的建设资金。如果未满5年要转让的,则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按原供应价格予以回购。
2017-12-22 15: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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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消息,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2015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 展开
您好,符合以下条件和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是可以买卖的:1、须满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2、上市前必须要去南京市房产保障办公室(房改办)办理经济适用房上市确认书,之后的手续就和商品房一样了。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自己和配偶,子女没有合法的第二居所(有产权证的),唯一一套经济适用房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如果卖方当初是居民拆迁,还需要缴纳交易差额的50%收益金,如果卖方是农民征地拆迁,则没有收益金。4、对于买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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