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单位属于国有企业于1999年破产,破产前的1995年单位福利分房分给我一套25平方米的配套房子请问我的诉求合理吗?
我的单位属于国有企业于1999年破产,破产前的1995年单位福利分房分给我一套25平方米的配套房子,现在拆迁时我才看到拆迁办公示的房子评估报告显示该房产权证登记性质为营业用房,现在拆迁办只原意按照住房补尝价格给我(约7600元/平方米),而我要求拆迁办按照公示的营业用房评估价格补尝(约28000元/平方米),请问我的诉求合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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