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我母亲在世时,偷偷的将一处我母亲名下的一处房产过户给了她的儿子我做为女儿现在还有权继承这处属于我父母共同财产(在我母亲名下)的房产吗?
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我母亲在世时,偷偷的将一处我母亲名下的一处房产过户给了她的儿子,我弟弟。甚至连我父亲都不知道。关于这处房产,我做为女儿现在还有权继承这处属于我父母共同财产(在我母亲名下)的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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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 展开
现有登记情况,属于你弟弟的你父亲作为共有人,可起诉收回房产收回后,你父或母去世,房产还在的,你有权继承,但他们遗嘱另有指定的除外
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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