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其名字房产过户给已婚女儿,与女婿无关
父母将名下房产过户给已婚女儿,准备以买卖形式办理,需要再做一个遗嘱公证,说明只是给女儿一人的吗?
其他答案
您好,以买卖的方式办理很有可能会涉及到风险的,如果协议有瑕疵,可能会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建议您书写一份赠与协议进行赠与,这样的话房产过户到您女儿的名下,就是属于您女儿一个人的个人财产了。由于赠与合同中履行期,违约期以及双方的注意事项以及履行效力都有很多的法律风险需要规避,对于遗嘱或者赠与协议,里面会涉及到很多的法律风险以及道德问题,如何权衡这些立遗嘱,我建议您还是委托律师起草一份避免日后的麻烦与纠 展开
2017-10-29 09: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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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采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赠与给女儿,签订赠与合同时,双方明确赠与房产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办理房屋登记时,在登记申请表中填写房产为其单独所有,这样房产就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你好,是可以直接签订一份赠与协议的,只需要确定是赠与给子女一人的 即可。你可以聘请律师为你拟写一份协议,好保障你的权益,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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