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争议,土地属于老人,老人逝世,家里有哥四个,在未经其余三个同意的情况下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解决?
土地征收争议,土地属于老人,老人逝世,家里有哥四个,在未经其余三个同意的情况下,村委会和其中一个兄弟擅自作主签字,土地所有权归他自己,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解决?
其他答案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 展开
2017-10-18 10: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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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老人去世时没有遗留遗嘱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确定遗产继承问题,其他三人不予追认其中一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的,可以起诉要求确认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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